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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铁头惩恶扬善”在杭州被抓:打假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在哪里?

红“铁头惩恶扬善”在杭州被抓?据报道,网红“铁头惩恶扬善”已被抓获,滨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表示已经介入其案件。同时,滨江区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其案件暂未移交给检察院,涉嫌的是敲诈勒索罪。
8月27日,浙江杭州,一张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的扣押决定书在网络热传。据媒体报道,滨江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网红“铁头惩恶扬善”已被抓获。
网红“铁头惩恶扬善”在杭州被抓:打假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在哪里?(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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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的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的扣押决定书显示,董某,生于1987男,住址在杭州市滨江区某小区。该局在侦查浙江杭州市滨江区郭某某被敲诈勒索案件中发现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现决定扣押3部苹果手机,1块移动硬盘,59张每张标注“100”的超市卡。
8月27日,潇湘晨报记者向滨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求证此事,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局刑侦大队已经介入,能公布时会发布公告。
长河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关于“铁头”的事情,案件正在处理当中,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是否是“敲诈勒索”,有待核实。
此后,滨江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案暂未移交给检察院。“是涉嫌敲诈勒索罪。这个案子现在还没有线索,如果来的话我们肯定会提前介入,还会有一些审查逮捕案件过来。”
律师说法

1.  何为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基于非法获利的目的,以恐吓行为为手段使他人交付财产的犯罪,财产的范围包括财物与财产性利益。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构成上表现为:使用恐吓手段,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他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

 

在恐吓手段上,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实施暴力进行威胁,另一种则是以实施暴力或者其他恶害相胁迫。如在职业打假的过程中,当打假人称商家若不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则对商家加以曝光等,就是一种非暴力的胁迫。要注意的是,胁迫的强度不要求压制受害者反抗,否则行为人将构成抢劫罪。

 

除了在职业打假的范畴中,近年来,敲诈勒索罪在娱乐圈中也发生较多。最典型的便是明星与他人发生情感纠纷后,他人要求该明星支付高额补偿金,并且威胁若不支付则曝光该明星与自己的情感纠纷等。在此种情况下,若该明星报警,则威胁者大概率都会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2.  职业打假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在哪里?

首先,应当肯定是的,职业打假者买到了假的产品也是可以依法对商家进行索赔的,这是其作为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但是,权利的行使要在法律的限度内,若是超出了该限度,就会让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通常来说,在区分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的时候,会从以下几个点加以考量:索取赔偿的数额是否在正当权利行使的范围内;维权手段与权利行使之间是否有内在关联;手段行为的必要性以及相当性等。

 

具体来说,当职业打假人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直接向经营者提出法律规定限度内的索赔时,由于其手段、目的都具有正当性,且数额也没有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因而属于正当行使权利,不构成敲诈勒索。

 

反之,职业打假人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直接向经营者提出远远超出法律规定幅度的赔偿,并且威胁称若不按照要求赔偿,则对商家进行投诉举报以及曝光等,那么由于其手段行为超出合理限度,同时索要的赔偿金额也明显超出合理范围,这时候手段、目的都不具有正当性。在此情况下,就会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总的来说,职业打假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市场环境优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若是职业打假人打假过头,超出了权利行使的限度,那么就会像前述网红一样虽说要惩恶扬善但自己却反成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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